本帖最後由 YQ1234 於 10-10-2011 00:56 編輯
首先,本人對於近日罵戰,我深感抱歉.
但是,我強烈不認同版主的舉動!
版主之前在另一post留言:
所以本人會把一些引起罵戰/參與罵戰的帖子一一屏蔽/刪除。
不滿此做法的會員,如繼續參與罵戰,本人會給該帖子警告。
希望各閣下能真正作一些良性討論。
但我發現到,的確有關挑起罵戰的留言完全delete(主要從 滅絕魔神,冰冰x貓貓及YQ1234發出),這個做法亦無可厚非,我亦讚同
但我發現到仍然存在有關挑釁性字詞,主要從小飛豬主人發出:
#18
吾合理咪要講,發表意見你都要理?
你老幾?
#22
我地發表意見你需要引用?
你地意見在哪? 話人傻仔係意見?
#37
我有講過自己好有文化?
好心你有多d文化修養先出聲啦..佢甘有修養應該呢到得佢1個話人傻仔先出到聲;)
#68
你d字眼叫文化? 我叫你吾好講個d字眼囉..
估吾到你讀甘多書都吾明解..真可悲!
#95
o..甘吾該你睇下你地個滅絕魔神講咩先啦`
我吾抵得佢甘有文化..可以嗎?
我真不明白版主是一時大意DEL漏了,還是企圖地將所有責任推卸在隨緣身上,潛移默化地將隨緣標籤為滋事者?
對於這名疑似花都族人'小飛豬主人',在之前的post大多力梃花都的.
當然,每人有不同立場,我也接訥.
雖然他表面地沒有直接挑起花都與隨緣之間的罵戰,
但從上述的引文中(我只挑選幾段,不能盡錄),字裡行奸都透露出挑釁起事端,漫延罵戰的意思.
為何版主不del? 反觀我族的留言雖過於激進,
但我自問有一些較中立的言論都被'河蟹"了,
例如關於"隨緣無話大曬,無壟斷彩虹島"這些說話...就連一些澄清都竟然被視為挑起罵戰?
我實在不明所以為何小飛豬主人的留言沒有被del.
他既然有份參與討論,即代表有份延續罵戰,他對於挑起罵戰是有責任的!
既然如此,一些雖然沒有直接引起罵戰的post都應該del.
例如 #120(連姓名都刊出,好明顯地衝著兩位201lv玩家而來的)
有合理的法例, 請問如何合理地執行?
打算繼續無視既話請便
每次叫你地拎出證據既時候, 總係以"拎左出黎就令人唔好意思了"做藉口
咁如何令人信服
又唔係話我地唔會做錯事, 但問題在於你地拎唔到證據
形同作一篇議論文, 你e家有論點, 但無論據, 所以唔合格是合理的
如果唔想再唔合格, 下次提出論點之前, 麻煩先收集論據
(可以以s風同脆皮貓之前做過d威脅人地退出彩虹島既事 或 其他人最近發生既事件為例)
#113(間接催化部份花都反擊言論)
小族族員表達意見~(不喜任插~我唔覆咁解~)
兩個大族嘈咗咁耐~
你地有冇諗過係為咩嘈?!
根據我嘅記憶@@"
基本上應該全都是搶場問題!
某大族族員搶咗另一個大族族員嘅場~
喇叭戰在所難免030~
跟住就係樂古post罵戰~
S風一早已經界定咗搶場嘅定義
咁何必再嘈呢?
甚至覺得s風講嘅野係唔應該跟住做?!
係米有D離譜?
人地S風一早界定咗咁耐~
你宜家先話唔啱係唔係過份咗D?
點解你唔係佢提出個時反對?
宜家先出聲?
係為咩?
搞到一大堆人係你個post搞罵戰?
我覺得樓主好應該反省一下!
(不能盡錄)
既然如此,這個post根本從錯誤開始,何解不完全del整個post?
我認為版主的身份(花都族員)加上這次無心插柳的del post行動,
實在另我深信'自己人幫自己人',對隨緣及所有大族,小族十分不公平
再一次激化我的憤怒.
按照版主的意思,之前預言之子的搶場言論都極有可能再引起罵戰,甚至已經有人意圖引起罵戰
該post的
#4
人地第一大家族禍
有埋後台撐 緊係啦=[
e排成日見到彩虹島 有人開喇叭話佢地搶人場/搞人場
#5
我都唔明 第一公會真係大哂ga咩? 好心d人唔好孤假虎威la
不過佢地乜人都招 人ge質索難免冇保證 你都係睇開d la
#8
個個乜野小冰真系好黑人憎lo
以為自己第一家族大曬咁 你第一我地就唔洗玩?
搶人場仲話自己啱咁 ed人真系唔死都冇用
難道這些就沒有問題?
據我了解,上述三段皆是花都族人發出
難道花都所講就是真理?
#8那段已經好明顯人身攻擊,這種程度看來比我們再第一個post的傷害來得更小吧!?
我想指出,無論版主的行為是偶爾不小心,大意忘記del還是有意圖合理化花都所為
已經令我對於版主十分失望,及令我質疑版主其公信力,是否再適合擔當版主!
(直至2011年10月10日00:45這一刻為止,我仍然見到那些挑起罵戰的POST)
補充一件事,據我了解,普通玩家開的討論POST的標題應該是黑色...家族POST則是粉紅色...
只有版主是有權將普通玩家的POST改為紅色
剛剛發現何解 ''Ss風sS所謂的定立(夜影的引用加重申)'' 這個POST改成為紅色+斜體呢?
我又不見得這個POST有何價值討論!
之前堤及版主是花都族人,對於這些敏感的事不加避嫌,反用更加"搶眼""刺激"的字句及色彩吸引其他人?
是否有歪常理? 其實內裡是否轉移之前預言之子POST的視線?
我要更正我言論:身為一個版主,無顧及第二身份,仍如'扇風點火"式催化兩族之間仇恨?
我想問一下版主'胡盧內賣咩藥呢?' 對於這個手法,我本人十分之不認同!
(2011年10月10日 00:56)
無論同意我與否,請不要再引起罵戰! 我亦不會再留言,免得又挑起罵戰 |